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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799/2007-114331259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07-04-20 发布日期 2007-04-26 文号 广府办函〔2007〕100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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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府办函〔2007〕10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菲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占良 市政府副市长
      张康明 市政府副市长
      何顺洪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天满 市发改委主任
      赖庆润 市经委主任
      张丕忠 市财政局局长
      何 庆 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杨浚荣 市人事局局长
      李在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现平 市民政局局长
      王 镇 市商务局局长
      刘文鹤 市物价局局长
      唐小平 市审计局局长
      甘 群 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赵俊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朝锦 市工商局局长
      李建平 市国税局局长
      贾志勇 市地税局局长
      杜 雄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晓林 市政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杜雄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制定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受理对中介机构的投诉举报,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指导市本级行政审批备案的国有投资项目公开选择中介机构工作。
  (四)加强对进入市中介服务中心的社会中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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