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07-11433125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07-04-20 | 发布日期 | 2007-04-26 | 文号 | 广府办函〔2007〕10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07〕100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社会中介机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菲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占良 市政府副市长
张康明 市政府副市长
何顺洪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浩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天满 市发改委主任
赖庆润 市经委主任
张丕忠 市财政局局长
何 庆 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杨浚荣 市人事局局长
李在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现平 市民政局局长
王 镇 市商务局局长
刘文鹤 市物价局局长
唐小平 市审计局局长
甘 群 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赵俊普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朝锦 市工商局局长
李建平 市国税局局长
贾志勇 市地税局局长
杜 雄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晓林 市政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杜雄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制定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受理对中介机构的投诉举报,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指导市本级行政审批备案的国有投资项目公开选择中介机构工作。
(四)加强对进入市中介服务中心的社会中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