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823/2010-00207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
发布日期 | 2010-05-06 | 主题词 |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于5月4日在《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等市级主要媒体广元日报上公告了2010年首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本次公告包括道路交通、水库、地质、危化品、消防等六类共计11处隐患整治项目,分别对各处隐患地点和危害进行了说明,明确了隐患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了县区分管领导加强督办,并要求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为加强隐患整治的监督,市安委会还公布了举报电话3340000,确保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公众个人能够及时举报重大隐患及整改不实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