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811/2010-0027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
发布日期 | 2010-05-27 | 主题词 |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变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按照省环保厅统一要求,市、县(区)环保部门认真调查,科学规划,完成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布点工作。此次调查规划坚持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统一规集中处理与因地制宜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城市集中处理”、“户集、村收、镇转运、县(区)处置”、“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和“户集、村收、村处理”几种方式相结合,达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目的,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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