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六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详情
索 引 号 092337799/2011-0093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1-06-09 主题词
六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
【字号:
打印
    8日上午,市长马华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45元/月和1320元/年。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市民政部门的不懈努力,城乡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截止2010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9427户、119113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39.5元;农村低保对象74147户、183824人,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61元,切实保障了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市于2010年7月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为180元/月和800元/年,适应了当时困难群众的最低需求。但从去年10月以来,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已经严重影响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此,会议决定,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245元/月和1320元/年,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会议要求,要高度关注民生,尽最大努力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通过累计结余、当年预算和上级补助等渠道筹集所需资金,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会议听取了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思想,坚决防止松劲状况和应付现象,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全面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