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2-00015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2-03-20 | 主题词 |
2012年,广元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7080套,其中:廉租住房800套,经济适用住房2880套,公共租赁住房3400套。各类棚户区改造7913户,农村危旧房改造5504户。预计全年新开工工程总投资207229万元,计划本年度完成投资119360万元。全市各级相关部门采取三条措施,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强化保证措施。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优先纳入供地保障,实行划拨供地,确保建设需要和进度。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争取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的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和融资力度,确保建设资金到位。严格按程序对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规范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保障对象相关档案,实行动态调整,逗硬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三审三公示”制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全力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和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明确进度节点。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继续抓好2011年开工项目建设的扫尾工作,千方百计确保2012年9月底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2012年3月底前完成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财政评审、工程招投标前期工作,4月底必须开工建设,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比例不低于60%。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经费,实行定期研究和督办制度,市政府督办室负责组织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情况,实行效能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