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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3404061/2012-00051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煤管局
发布日期 2012-10-0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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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我市两节期间(中秋、国庆节期间,9月30日零点至10月7日上午报信息止)煤矿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我市多措并举确保节日煤矿安全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导。要求各级部门、单位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抓实所分管范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法。要求各级部门、单位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严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现场安全管理、治理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检查责任,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和死角,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要切实整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隐患整治“五落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实现和预案)的要求整治到位,及时验收销号,实行隐患整治闭合管理;尤其要加大列入省重点监管矿名单和停产整改矿井及事故矿井的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程,确保万无一失。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各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对突发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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