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67/2013-00025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工商局 |
发布日期 | 2013-03-01 | 主题词 |
“冬虫夏草”每盒只要100余元?细眼一看,原来根本不是货真价实的“冬虫夏草”,而是蛹虫草。近日,我市工商部门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查获一起误导消费的虫草冒名案件。
日前,苍溪县工商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家药房销售“冬虫夏草”含片、口服液,每盒售价分别为108、168元。经仔细查看,该产品全名应为“北冬虫夏草”,为普通食品。但其外包装标注的产品名称使用字号大小不一的两种字体,其中“冬虫夏草”四字用大号字体突出标注极为醒目,“北”字则用小号字体标注、大小仅为“冬虫夏草”四字的十分之一,极易使人误认该商品是真正的“冬虫夏草”。
北冬虫草又名蛹虫草,是虫草人工提取物单独种植,不含虫草的其他成分,与天然虫草有天壤之别。
目前,工商部门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关于产品名称的强制标准,依法没收了该批北冬虫夏草,并教育处罚了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