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3-02153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3-12-09 | 发布日期 | 2013-12-11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3〕26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表扬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的通报 |
广府办函〔2013〕2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和全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民营企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干劲,鼓励全民创业, 做强做大民营企业, 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经逐级推荐、联合会审、严格评选,市政府决定对张光中等1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田清平等10名“优秀个体工商户”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要向他们学习,勇于拼搏,敢于创新,诚实守信,开拓进取,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元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名单广元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个体工商户名单.doc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