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4-0010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3-12-29 | 发布日期 | 2014-01-21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3〕28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成立广元市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3〕2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建立和加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建管结合、科学施策、综合治理”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系统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努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积极创建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市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王 菲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 李敦双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冯安富 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会成员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安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广元质监局、市国资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闻办、市法制办、市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市残联、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管理处、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支队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交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宗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述、张彬、姜保国、康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兰志强同志为联络员。专家组由委员会聘请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交委会职责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2.研究城市交通工作,协调解决城市交通方面的问题;
3.先期审议城市交通相关规划和城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4.组织开展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对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7.研究解决涉及城市交通的其他事项。
(二)市交委会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交委会日常工作,落实市交委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督办决定事项;
2.研究分析城市交通形势,向市交委会汇报工作,提出建议;
3.负责收集并上报市交委会审议议题;
4.筹备市交委会相关会议,开展工作督导及考核;
5.负责市交委会的对内对外协调联系工作;
6.完成市交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交委会专家组职责
研究城市交通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参与城市交通规划方案和城市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先期审议,对城市建设项目提出交通影响评价意见;完成市交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