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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4-00730 公文种类 意见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14-05-06 发布日期 2014-05-12 文号 广府发〔2014〕13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深入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的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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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发〔201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当前项目投资仍然是推动我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动力,为加快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加速形成全市抓项目、兴产业、促发展的生动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不同主体作用,遵循项目建设规律,创新工作理念,优化组织形式,完善推进机制,坚持基础设施项目、生产性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并重,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突出重大项目在各个领域的导向示范和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加投资总量、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投资总量逐年增加。项目投资适度稳定增长,到2020年年度项目投资力争突破700亿元。

——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更加优化,区域投资更加合理,到2020年工业投资占年度投资比例稳定保持在30%以上,非国有投资比例力争达到60%以上。

——重大项目支撑逐步突显。每年确保推进重大项目60个以上。其中:开展前期工作20个以上,新开工和在建40个左右,年度重大项目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

二、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提升项目投资工作水平

(一)狠抓项目谋划和储备

着力拓展项目生成渠道。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积极寻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从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中谋划项目。仔细研究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各行业、区域、流域等专项规划,从各级各类规划中培育项目。坚持调存量与扩增量并举,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从促进经济结构加快转型中催生项目。深入挖掘和开发资源优势,依托我市良好的生态资源、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以及区位优势形成项目。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基础设施改善、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挖掘项目。加强浙广、九广、市校、厅市合作,紧密联系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从扩大开放和加强合作中选择项目。

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市级部门三级项目储备库体系。市总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0亿元,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利州区分库项目总投资分别达到1000亿元以上,青川县、昭化区、朝天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库项目总投资力争分别达到600亿元以上,市级重点部门分库本级项目总投资分别达到20亿元以上。储备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项目储备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加强项目论证。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原则上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编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业主要及时主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做好项目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安全风险、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用地和环境容量等经济技术指标。建立科学的咨询、评价机制,重大项目要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鼓励工程咨询机构参与项目论证研究,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强化前期工作保障,市县财政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

加快审批进度。坚持“能减则减、能并则并、同步审批、提高效能”的原则,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实行审批和核准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的前置条件。实行备案的项目可在办理项目备案后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工作,避免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发生。合并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近环节,合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合并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合并防雷初步设计和防雷施工设计审查等环节,对原址重建或改建、不新增用地、年耗能低、环境影响小、不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即报即办。实行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收到业主申请后,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批所需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在满足审批条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落实开工条件。项目业主要及时制定开工计划,围绕开工目标,倒排工期,统筹安排。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及时签订承包合同,做好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加快场地平整、水电通信线路接入、进场道路开通等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协调服务,靠前指导,加快办理施工许可等施工所需的批件,同时加大支持、督促力度,促进开工计划如期执行。投资主管部门要按期组织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每季度有一批新项目开工建设。

加强施工管理。项目业主要根据工期安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各级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优化施工建设环境,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解决影响正常施工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四)切实做好要素保障

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认真落实国家促进民间投资“新36条”实施细则,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切实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条件。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实效,突出抓好签约项目跟踪落地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省支持,超前做好年度中央、省投资项目准备及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加强汇报衔接和跟踪落实,争取更多上级补助资金。深化政银企合作,协调争取各级银行加大信贷额度支持。加强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加强用地保障。努力争取我市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重点推进或支持范围,以获取国家和省用地指标。争取增量用地,大力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探索推行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与集中使用等办法,多途径解决用地指标。盘活土地存量,全面清理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及时上报调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施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优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用地指标向重大项目倾斜。

做好其他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的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的协调服务力度,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要对项目推进中的资源要素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有限的资源保障重大项目的需要。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顺利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激发各级各部门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县区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定期不定期听取重大项目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重大问题,实行高位推进、统筹协调。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政金融、安全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套政策。

(二)创新推进机制

完善重大项目领导挂联制度,认真执行“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主抓、一套班子落实、一个方案实施”的领导挂联机制,联系领导要切实帮助项目业主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实行重大项目领衔负责制,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项目,由第一责任单位牵头负责重大项目的协调指导、统筹推进。建立重大项目会商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三)优化投资环境

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收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重大项目收取费用。公安部门要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破坏干扰项目建设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构建完善的劳务用工体系,加快解决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发育,重点围绕项目用工需求,抓好用工培训和供需对接服务。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营造声势,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督导

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考评机制,将项目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实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干部考评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过程督查,对项目投资和重大项目工作严格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对形象进度缓慢的县区和部门要通过“发点球”的形式督查督办,对进度快、成效大的及时通报表扬,年终根据单项目标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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