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799/2015-00962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
发布日期 | 2015-06-12 | 主题词 |
日前,市政府出台《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根据措施:公共租赁住房可从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中采购。政府将根据公租房实际需要,发布需求信息,公开竞价采购符合公租房要求的商品住房。暂停执行公共租赁住房作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的配建条件。 市房管处处长欧昌福表示,原则上,我市今后将不再新修建公租房,今年我市就将逐步在商品房库存中购买作为公租房使用,不仅是公租房,其他保障性住房也将在库存中购买。 同时,政府还将搭建拆迁征收货币安置购房户与商品房开发企业购销平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让利参与,组织和引导安置群众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