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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938/2015-0000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外事侨务和港澳事务办
发布日期 2015-07-02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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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赴我市开展侨捐条例修正案立法调研

7月1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希龙一行深入我市开展《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修正案)》立法调研,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宗梁,省侨联副巡视员李杨阳、省外侨办国内处处长邓晓云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庆润、苟英明参加调研会。

近年来,特别是“5.12”地震后,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外侨办、省侨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侨捐事业发展,累计共接受海外侨胞和华侨华人社团无偿捐资3000多万元,极大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社会事业、公益事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

座谈会上,王希龙详细了解我市侨捐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与会人员发言,仔细记录,与大家深入交流,并代表省人大法工委对与会人员的建言献策表示感谢。他认为,广元市高度重视侨捐工作,坚持规范、依法、科学管理,保证侨捐事业的顺利进行,侨捐工作成效显著。他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人大法工委将对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加以认真研究并归纳整理,力争把条例修改得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好地指导今后的侨捐工作。

赖庆润对省人大长期以来对广元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给予衷心感谢,并就条例修正案学习研读情况作详细汇报。他认为,条例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为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展侨捐事业提供了法制保障;进一步明确了侨捐项目的建设、保养、维护、使用和管理程序,从合法程序和可操作性上保障了侨捐项目的落实及作用发挥,对于解决当前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防止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明确了处罚措施,以强制性手段保障侨捐事业健康发展。

会上,市外侨办、市法制办、市国税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青川县外侨办负责人分别结合实际,就条例修正案提出修改意见。他们一致认为条例修正案从保护变为鼓励和保护相结合,对今后吸纳更多华侨捐赠,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有极大的、长远的积极作用。纷纷表示,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认真扎实做好华侨捐赠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华侨捐赠的信心,促进广元侨捐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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