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5-01153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5-07-22 | 发布日期 | 2015-07-23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5〕10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与省质监局对接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5〕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个抓紧抓实”部署,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省质监局建立了局领导对口联系市州工作制度。为切实做好我市与省质监局的对接联系工作,进一步发挥质量工作在稳增长、促转型、保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与省质监局会商研究同意,现将《广元市与省质监局对接联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