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2337837/2015-00105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市国资委 | |
发布日期 | 2015-07-28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闫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
一、委派闫斌、袁仕荣、李之洋、杜勇南、张清罡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梁俊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指定马骁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左和平、李秀洪、宋明强、赵俊普、朱云、赵晓春、刘文诗同志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二、委派罗志林、赵枢鸿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康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指定李杰同志任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免去张晓峰、龙显棋、孙曦、赵德军同志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广元市国资委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