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08/2015-00048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09 | 主题词 | 关于对市人大六届六次会议第36号建议答复的函 |
广国土资函〔2015〕216号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市人大六届六次会议第3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尽快启动广旺集团下属相关煤矿矿业权设置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关于“建议将石洞沟煤业深部资源沿走向扩延,将相邻的碗厂河、小溪沟煤矿深部资源划归石洞沟。有利于延伸矿井服务年限,更好地服务于旺苍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省国土资源厅目前已停止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下一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矿业权设置方案内容纳入矿产资源规划。我局将在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资源赋存状态、开发利用条件和矿产资源管理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优化布局,使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