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08/2015-00052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国土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09 | 主题词 | 关于对市政协第325号提案答复的函 |
广国土资函〔2015〕277号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市政协第32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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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政协第六届广元市委员会“关于以集约节约破解用地瓶颈,促进我市经济精密度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转我局办理,在提案中你们针对我市土地利用上存在三大突出矛盾提出了很好的、有建设性的4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也主要是围绕这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现就我局在集约节约土地,破解用地计划指标不足,保障建设用地有效供给等方面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摸清土地利用现状,客观进行评价,提出全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科学规划方案。
按照部、省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启动了中心城区和全市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评价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区域现状初始评价。以广元全境的建设用地(包括国有和集体,以变更调查认定的现状为基数)为评价对象,分析全市土地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定量评价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二是中心城区潜力初始评价。以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边界内所有现状建设用地为评价对象。包括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和集约利用潜力测算。通过分析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划分居住、工业、商业、教育、行政办公、特别等功能区,定量评价各类功能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并根据评价结果,测算各类功能区的集约利用规模潜力和经济潜力,制定挖潜时序安排。三是依据区域和中心城区的初始评价结果,分析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对策建议,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二、强化管理,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从2014年至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地市州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督查。
我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保发展、保民生”的要求,认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特别是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发出整改意见后,我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即行即改,庚急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市上主要领导专门过问安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市政府城建国土专题会上专门研究布署节约集约用地整改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土地督察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整改要求和时限,落实工作措施,同时成立了土地督察整改工作组,有专门的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县区政府也根据《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工作组,由国土资源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确保土地督察整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
(二)完善制度机制,落实责任。面对土地管理市场化进程不断变化的形式和房地产由热到冷的情况,依据依法行政和市场配置资源起关键作用的要求,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上交。依据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源厅〔2014〕32号)的要求,以“三严三实”为指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
(三)强化措施,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我市在迎接2014年11月9日成都督查局刘建伟副专员专项抽查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开展情况前,组成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土地节约集约用地为期四个月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8月-12月)。针对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和闲置土地问题逐宗评估核查。收回了广元经济开发区蓝天制衣低效利用土地40亩,收回了剑阁县新能新材公司低效利用土地240 亩.以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领导专项抽查时交换的意见为指导,全面清理,抓住重点,立行立改。首先以提高土地供地率为突破点,通过逐宗逐块清理列表建立批而未供的土地台帐,查找批而未供的原因,达到供地条件一宗网上录入供出一宗,逐宗随时跟踪。通过努力到2015年6月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显示2009-2014年广元市供地率达到85.92% ,位居全省第一。做实土地动态巡查,提高供出土地利用率,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大队)主动参与供地会审,掌握供地情况,对已供地逐宗跟踪,动态巡查,建立台帐,随时电话(口头)或书面提醒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时间利用土地,一旦发现不按照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的,随时电话(口头)或书面通知土地使用者,违反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年来,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大队)协调处理依法节约集约用地事项679件次。到目前为止,全市最终出现了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认定的朝天区中子镇国储1082地块、旺苍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用地和利州区四川乐尔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地三宗闲置土地,对该三宗闲置土地县区政府、市县区国土部门多次现场调研,督促土地使用者按规定(约定)利用土地,终因多种原因,在2015年5月11日前未能整改到位,解决三宗土地的闲置问题。接到土地督察成都局的整改意见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逐宗专人挂职解决问题,到目前,朝天区中子镇国储1082用地已经按要求开发利用(投入营运);旺苍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用地,正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使用;利州区四川乐尔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利州区政府正编制收回方案,计划按新用途重新供地。想尽各种办法,医治低效利用土地顽疾,在三区四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市(县区)政府挤出资金开展土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对园区内每一宗土地特别是工业用地进行了投资强度、财税收入、土地利用效率、环境污染状况、接收劳动力水平、产业政策符合状况进行了单项综合评估。到目前为止广元经济开发区、四县三区的县属开发区均已作出节约集约评价报告,市政府计划对节约集约好的用地户给予鼓励,对较差的用地户将采取限制措施。如广元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的四川蓝天宏顺控股有限公司低效利用土地61亩予以收回;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低效利用土地40亩予以收回。青川县洁地农林有限责任公司低效利用土地面积99.27亩,在相关部门督促下追加投资,盘活存量土地。
三、开源节流、多头并举
灾后重建后,在市委“五大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全市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客观上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争取用地指标,同时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耕试点,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多方面增加用地指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等级,加强耕地利用水平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并重。保护耕地的同时为产业发展项目和城市开发用地提供保证。工业用地中中实行分批、分期供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年限供地。尽量使每一个项目都能落地、都能开工建设、都能有效利用土地。坚决打击借项目圈地,借工业项目炒地,借招商优惠政策骗取国有土地价款行为发生,我们的做法是工业用地用途年限、投资强度严格合同约定,工业用地改变用途一律由政府收回,优惠取得的工业用地抵押时按取得的优惠价评估,优惠工业用地转让时只能按原取得价转让,投资强度、税收达不到招商引资条件的依法追究责任,直至收回土地。每宗土地从规划利用,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财税收入,环境影响,项目竣工验收多部门均实行节约集约用地一票否决。
民建广元市委再次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多提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好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工作,保障建设用地有效供给,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石方兵 0839-3264879)
抄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法制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