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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5-001900815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主题词 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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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3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农函〔2015177

民盟广元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关注与重视,所提问题客观,所提建议中肯。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乡镇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建议。在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权四责”不变的前提下,全市已有100%的行政村实现了“村帐乡代管”模式,89%的乡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目前市、县(区)、乡(镇)已建立了土地确权登记管理三级平台。下一步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搭建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

二、关于“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的建议。市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通知》,各县区先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分别出台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县区加大对乡镇层面货币资金、财务收支审批、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制度的完善及监督管理。

三、关于“加强资产资源清理登记的建议。我市已于今年在利州区启动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并于明年在全市全面推开。通过改革,将彻底清查资产、核实资金、理清各类债权债务,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登记,通过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关于“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建议。我市去年出台了《广元市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大项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加强村级项目管理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检查。全市村级廉勤委员会已经全部建立,下一步将指导、督促廉勤委员会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资”管理中的有效监督作用。

五、关于“建立奖惩分明的责任机制的建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产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基层单位和干部以及评比先进的重要内容。今年四月,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县乡和相关部门单位(党组)书记述职评议开合、村党组及书记年度考核“一述三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评。为此,我们也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建立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奖惩机制。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严肃查处农村“三资”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我们在农村“三资”管理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农村“三资”管理点多面大情况复杂,确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基层农经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三资”管理不规范现象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吸纳你们的建议,加大对农村“三资”管理政策宣传,加强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基础干部的培训力度,严肃查处“三资”管理中的违纪案件,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健康有序和农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有效地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你们就农村“三资”管理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与建议。

联 系 人:市农业局农经站站长 宋晓华

联系电话: 3263841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12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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