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详情
索 引 号 008450380/2015-0018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主题词
【字号:
打印

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3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农函〔2015174

民革广元市委:

在政协第六届五次广元市委员会上,你委提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提案,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首先感谢你委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委提出的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孙洪方亲自批示经管科负责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规范流转程序”的建议。2015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533号),对发布流转信息、审查经营业主资质、签订流转合同等土地流转程序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加强流转管理”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把其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9年,市委、市政府就制定出台了《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广委发〔20094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0940号)两个文件,为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了政策基础。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常委和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元市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农业局);各县区先后成立了相应机构,并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列入统筹城乡发展评价体系,实行绩效管理。此外各县区及237个乡镇也先后挂牌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收集、整理、发布跟踪反馈工作及政策法律咨询、流转资质审查、合同鉴证等服务。当前,全市正在建立农村土地管理系统,处于数据入库和软件优化阶段,待系统建成,可更好地实现对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登记、变更、查询、统计等管理。

三、关于“建立评估机制”的建议。一是全市的流转合同管理统一规定为:土地流转期限在1年及以上的,流转双方当事人须依法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土地流转合同一式4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乡镇政府各备案一份。二是全市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指导价,也正在进行土地评估机构建立的探索。三是积极创新了流转形式和机制,促进土地有偿高效流转。①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苍溪县、朝天区建立了土地流转风险基金,苍溪县每年财政预算100万元,朝天区每年财政预算一定资金,滚存使用,基金专项用于土地流转中经营业主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支付土地承包金、生产生活困难的帮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②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利州区建立了土地流转周转金、苍溪县建立了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③创新利益连结机制:实行土地租金保底,产品价格保底,务工工资保底,保障农民地租收入、生产收入和务工收入;推行多元经营、土地入股、二次分利,保障农民收入随着产业增效和企业赢利而增加。通过机制创新,构建起了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紧密的利益连结机制,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建立了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机制。

四、关于“促进有序流转”的建议。在促进土地有序流转中,一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二是引导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广府发〔201432号),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做出了整体安排。2015年开始全市每年评选出20个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2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20个市级示范农业服务超市,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别按照每个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对新评选出的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超市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购置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认证农产品品牌、开展市场营销等;用于农业服务超市改扩建服务场所、购置服务设施设备。目前全市正按照“引导发展专业大户、突出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农业企业”的思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落实优惠政策。市政府已明确从2015年起,市县区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留出一定比例,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税费。用于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的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其他农、林、牧、渔服务业用电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用电等不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用于发展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的用水视为农业用水。也正在创新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服务,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质)押范围,开展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产权抵(质)押简式贷款业务。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范围和覆盖面,探索互保合作方式,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保障。

再次感谢你委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广元市农业局农经站副站长赵利利

联系电话:3263841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12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81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