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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5-00182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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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农函〔2015169

杨春培委员:

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府责成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药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接到办理通知后,高度重视,就您的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是全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市有农药经营户1477家,每年农药销售量在550吨左右。农药管理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关乎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市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药监管工作,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属地管理、联动协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强化农药市场监管措施,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狠抓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农药市场秩序不断好转,确保了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

一、建立农药监管网络,实现农药进销可追溯

今年来,我市以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召开为契机,在传统农药审查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农药监管手段。我市率先在全省推进建立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按照经营者通过申请农药销售条码,农业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农药销售条码,并录入追溯平台系统。全市投入300多万元,建立了农药监管网络系统,为近20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安装了扫码机(农资条码销售终端),该系统直接与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链接,实现了农药进入市场直至到农户的全程跟踪。

二、积极试点,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为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控制高毒农药风险,今年,我市在剑阁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建设,围绕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的“四化”目标,对高毒农药经营实行科学布点、统一规范、实名购买、定点经营,力争实现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障,做到管理规范、实名购买、电子溯源。今年,苍溪、青川、利州等县区也在积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工作,全市共建立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102家。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在全市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引导安全合理用药

全市农业部门在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制作专题、讲座、专刊等,有针对性宣传国家农药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禁限用农药规定、假冒伪劣农药识别、农药安全使用等基本知识,提高农药使用者整体素质。农业科技人员还深入到农产品生产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现代农业园区,开展现场示范培训,指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安全施用农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同时,我市每年集中或分批对辖区内农药经营人员开展以农药政策法规、农药科学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药培训合格证》,农药经营人员佩证上岗。

四、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秩序

我市狠抓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重点环节的农药监管以高毒高残和假劣农药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广泛开展市场巡查、抽检、标签检查和农药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完善农药质量抽检制度,建立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数据库。严格执行农药禁限用及安全间隔期规定,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违法添加隐形成分和非法使用高毒农药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检察院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近两年来,我市农药案件查处率占所有农业案件的50%以上。

五、对您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对“加强对农资公司、农药经销商的管理。督促各经销商建好农药来源、流向台帐,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追”的建议。近年来,全市农业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农药经销商的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了农药经营主体资质清查工作,对农药经营户经营的农药品种采取售前审查登记。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进货查验,向购药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出具销售凭证。加强对农药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种农药违法行为,建立农药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记录档案,对查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农药经销商的监管,促进我市农药市场进一步好转。

(二)关于对“农户购买农药应实行身份登记,凭身份证和村、社证明购买。村社应根据村民要求出据证明,并核实村民信息,核实村民种植面积,核定使用农药的品种和数量”的建议。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农资经销企业必须建立经营台帐、向农民出具销售凭据,否则,农业和工商部门可依法查处。我市农户购买农药,在农药经销商的经营台帐和销售凭据底联上是能够查到农户的姓名、地址、农药品种等信息。当前,我市正在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对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定点经营,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对您建议农户购买农药需村社出据证明、由村社核定农药品种和用量等,现有法律法规尚无相关规定,村社干部还不具备农药相关专业知识,村社工作量也较大,在当前依法行政的新常态下,暂时还不具备实施的条件。

(三)关于对“村社和各专业合作社应对农户购买的农药实行统一存放,有条件的还应组织统一喷洒”的建议。我市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愿、循序渐进、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建设植保专合组织,实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现已建成各类专业化防治组织374个,拥有机手2006余人,各类防治机具2246余台,年作业面积450万亩次。农业部门也积极鼓励植保专合组织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向农民提供农药存放服务,未建有农药库房和未配有保管人员的村社我们不主张也不支持对农户开展农药存放服务。下一步,农业部门将努力探索植保专业化防治服务模式,逐年扩大专业化植保作业面积,不断提升我市植保统防统治专业化水平。

(四)关于对“各县区农技部门应加强农户使用农药的技术指导,防止农户在使用农药的过程中的意外发生”的建议。做好农民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是近年来农业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针对农户安全合理施药技术,我们要加强对农户的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农药防毒规程、农药安全防护、品种的选用、安全间隔期、农药合理用量和农药废弃物处理等内容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防止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农民施药技术水平,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再次致谢您对我市农业的关心与支持,还望对我们的农药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 系 人: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侯旭东

联系电话:3454817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12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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