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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5-0017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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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农函〔2015164

何新明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材种植提供政策支持》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中药材产业是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全市的天麻、柴胡、大黄面积、产量位居全省前列,苍溪川明参、青川天麻、剑阁柴胡、旺苍冬花等品质优势明显,旺苍县被命名为全国杜仲基地县,苍溪川明参产量占全国该品种总量的60%,广元中药材生产在全国、全省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向导,科技为支撑,企业为主导,发挥区域优势,突出产地特色,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推进中药材产业的产业化、现代化和国际化,使中药材产业成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努力把我市建成全国中药材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强市和西部地区商品中药材贸易集散中心,实现中药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中药材总面积80万亩,其中草本中药材面积达到20万亩,木本60万亩,总产量10万吨,总产值达10亿元;现代规范化商品药材基地100个,面积20万亩,规范化科技示范园区20个,面积2万亩。中药材良种繁育供应基地7个,面积2000亩。

二、明确产业工作重点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按照最适生态和扶优扶强非均衡发展原则,引导中药材生产连片布局,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南部低山丘陵河谷重点发展川明参、柴胡;北部山区重点发展天麻、柴胡、大黄、金银花、款冬花及三木药材等。二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强中药材良繁体系建设,各县区尽快建立良繁母本园、苗圃园和GAP科技示范园;加强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及规程(SOP)的制定和GAP中药材基地建设;加强对主要优势药材品种优质丰产栽培及野生变家种等技术进行攻关,建立完善科技服务网络,药区以县级农业推广部门、龙头企业、科研及教学单位为依托,在乡、村建立中药材技术及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为药农提供品种、技术和市场信息;加大对中药材栽培技术人才培养,采取以学代培方式培养基层中药材专业技术能手;加快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产地环境监控和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优质化生产。三是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创新中药材产业发展机制,积极引进省内外工商企业、民间资本来我市投资开发中药材产业;充分发挥现有制药企业、流通企业、专业市场的带动支撑作用;引导订单生产,实现龙头企业、GAP生产基地与农民的紧密结合,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第一车间,确保企业有稳定、合格的原料;完善利益联动机制,减少药农及业主的市场风险;积极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发展中药材种植和价格指数保险,为产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加大中药材专业市场、专业协会等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资金、技术、劳力等要素优化配置;投入机制上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鼓励和支持多种经济主体投资中药材生产,走投入多元化、组织股份合作化之路。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上调整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项目争引等工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利用和承包退耕还林地开发种植各类中药材,对连片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和种子繁育2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优先给予土地整理、渠系配套项目支持,优先对中药材种植大户、企业购置的中药材收获机具给予购置补贴;鼓励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知名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药材项目投资机制;对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享受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三是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网站,开设药材信息专栏,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国内外中药材生产技术、药材销售市场信息、政策咨询、产业动态等方面信息;加强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等方面的研究与指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中药材种植产量和质量;加快市场体系、营销体系建设;建立中药材信息商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开设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发布中药材销售走向、趋势。四是强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型生产及制药企业建立多种合作关系,加快形成具有品牌优势的中药材品种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联 系 人:市农业局经作科科长  李永隆

联系电话:3264930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月12日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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