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80/2015-00197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15 | 主题词 |
广农函〔2015〕159号
唐守忠等代表:
在人大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您们提出《关于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撂荒的建议》,市政府批转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们提出的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孙洪方亲自批示经管科负责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现行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国家对农业补贴政策正在进行探索和调整,我市旺苍县2014年就作为试点县,开展“谁种谁收益”的补贴原则,由实际经营土地的人享受农业补贴,2015年四川作为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改革试点五省之一,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清算后的农作物良种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20%,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我们也会继续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提出建议。
二、关于“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把其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也积极创新了流转形式和机制,促进土地有偿高效流转。一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苍溪县、朝天区建立了土地流转风险基金,苍溪县每年财政预算100万元,朝天区每年财政预算一定资金,滚存使用,基金专项用于土地流转中经营业主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支付土地承包金、生产生活困难的帮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利州区建立了土地流转周转金、苍溪县建立了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壮大规模经营主体、培育重点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是创新利益连结机制:实行土地租金保底,产品价格保底,务工工资保底,保障农民地租收入、生产收入和务工收入;推行多元经营、土地入股、二次分利,保障农民收入随着产业增效和企业赢利而增加。通过机制创新,构建起了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紧密的利益连结机制,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建立了农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机制。另方面,引导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市政府201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广府发〔2014〕32号),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做出了整体安排。2015年开始全市每年评选出20个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2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20个市级示范农业服务超市,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别按照每个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对新评选出的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超市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购置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认证农产品品牌、开展市场营销等;用于农业服务超市改扩建服务场所、购置服务设施设备。目前全市正按照“引导发展专业大户、突出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农业企业”的思路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关于“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已逐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基层设施建设,通过整合土地整理、以工代赈等各类项目资金,改善交通、水利条件,提高土地质量。2014年,全市就新改建机耕便民道900公里,推广农机9132台套,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4%。新建高标准农田10.92万亩,规范建设标准化畜禽圈舍45万平米,达到620万平方米;新建农村沼气1.6万口,达到36.7万口,占宜建农户72%。全省省级新村集中供气现场会在广元昭化召开,我市王磨园区新村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成为全省推广的样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基层设施建设力度。
四、关于“严格耕地撂荒处理政策”的建议。今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5〕33号),再次明确了“对连续撂荒承包地两年以上的农户,采取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措施”。我们也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还有其它建议和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市农业局农经站副站长 赵利利
联系电话:3263841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月12日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