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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80/2015-00199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5-09-15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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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局关于市人大六届六次会议第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农函〔2015150

程建伟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六届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确保产地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建议》,市政府责成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局接到办理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承办方案,指定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落实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全面普查农田土壤受污情况”的建议。200712月开始,我市启动了历时一年的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查清了全市工业、农业所有污染源,化肥、农药、农膜、秸秆等相关数据已录入全国统一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数据库。从2010年起,隔年都要再次报送农业面源调查表,进行数据库更新,该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进入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普查数据库后,可以查询到我市的具体情况。2012年,我市启动了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防治工作,由苍溪县、旺苍县试点,目前全市七县区已完成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设置及530个农产品产地污染监测预警国控点设置,已完成4655个(其中重点区域样品2044个)土样及530个国控点土样采集上报工作,土样分析工作由省厅进行,结果即将返回各县区。今后,将根据土样检测结果,掌握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类型、分布、范围、面积、程度和污染种类、来源,分析污染成因,建立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明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特征等基础信息,摸清农产品产地及其周围环境污染历史与现状、农业生产有关情况以及自然、社会经济状况等,为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划,开展动态预警监测,及时掌握产地安全变化动态提供科技支撑;为进一步开展污染物风险评估和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奠定基础。

    二、关于“部署落实受污土壤治理方案”的建议。依据200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广元市自2009年起持续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暨进村社活动,省农业厅印发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广元市农业局编制了“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思想、防治目标、防治内容、防治模式、防治标准、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制定了9个专项工作规划。目前正在进行“广元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土壤重金属污染数据尚未出来,农业部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前期工作,建立了530个农产品产地污染监测预警国控点,今后将根据检测数据,按照省厅实施方案进行后期的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三、关于“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范围和数量”的建议。农业部门一直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绿色防控,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减少其施用数量,推广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2015年,农业部出台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提出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我市已编制完成《广元市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今后将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集成推广种肥同播、化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有效模式,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耕地内在质量。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技术模式;选择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批示范区,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措施。发展一批反应快速、服务高效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

    四、关于“逐年增加土壤治理投入”的建议。目前,除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仅仅有项目经费外,其余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均无经费支持。我局正在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将该项工作纳入预算,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逐年增加投入,使土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我们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五、关于“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配套措施”的建议。土壤污染物种类繁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需相关职能部门齐心配合,防治工作方能取得满意成效。近几年,我局与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合作,每年都就禁止秸秆焚烧工作联合发文,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污染颗粒及有害物质通过沉降和降水进入土壤,这项工作今后将继续推进。今后将与水务局合作,共同治理江河湖泊肥水养鱼现象,改善水质。同时,将研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农药、化肥包装物、废弃农膜以及过期农药化肥的有效回收制度,出台禁止秸秆焚烧的相关规定,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奖励政策,惩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建议或意见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市农业局土肥站站长  刘俊生

联系电话:3262480

                                     

                              广元市农业局

                             2015年812

广元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5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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