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99/2015-00173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园林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16 | 主题词 | 政协提案,回复 |
尊敬的杨波等市政协委员:
你们在今年广元市政协会议上的提案”关于申报建立亭子口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的建议"(提案第140号)收悉,感谢你们对保护我市湿地资源、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关心,现就提案回复如下: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竣工运行后,使我市嘉陵江段水域面积增大,沿途两岸植被茂盛风景优美,为开展生态旅游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现阶段申报建立亭子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则存在诸多困难与不利:
一、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立,有着诸多条件,尤其是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立条件更高,难度更大。据调查,嘉陵江亭子口水域既不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其自然生态系统在全国也没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建立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意义不大,因此申报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二、嘉陵江亭子口流域多为当地经济较发达、城镇较集中地区,经济建设活动频繁。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将严禁在区内采沙、捕鱼等,水电开发、航运以及开展旅游设施修筑等也必须经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且审批严格,手续繁杂,耗资巨大。因此,如申报建立亭子口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恐难与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双赢。
三、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涉及我市苍溪、剑阁、昭化、利州四县区,由于管理体制等问题,申报建立亭子口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在目前看来困难较大。
特此回复。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