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入370余万元,全额资助城乡低保、五保、三无对象、优抚对象、孤儿等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险,从根本上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医保惠民政策。(2)将全县精神病尤其是肇事精神病人给予治疗救助“兜底保证”,已投入200余万元对190人次进行救助。(3)加大患病困难群众救助力度,打破病种限制,改进医疗费用为基础的救助办法,发放救助金300余万元,实施救助1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