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99/2015-00176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园林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21 | 主题词 | 政协提案,回复 |
尊敬的李波委员:
您关于更换嘉陵江廊道两侧绿化植物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6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嘉陵江休闲长廊廊道两侧种植的芦苇存在一些缺陷,建议予以更换。建议临河堤一侧种植竹子、常绿树木等,临江一侧种植低矮灌木。我们认为,您对目前种植的芦苇(现有芭茅草)存在缺陷分析是准确的。如果后期管理不到位,任由现有植物自然疯长,确实可能出现一是植物叶片割伤行人,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二是冬春季节发生火灾事故。
嘉陵江从我市城区自北向西穿城而过,其显著特点是夏季汛期水流急,整体水位较高,并具有陡涨陡消的特点。而其他几个季节,总体水位相对偏低。这样,廊道两侧植物品种选择上,应具备以下条件:耐水湿;适应性强,生命力旺盛,能抵御涨水时洪水的冲刷;具有一定的景观性、观赏性;体量不宜过大,不得影响防洪;成本相对低廉,是乡土植物材料,以降低建设及养护成本。
综合以上几个条件,根据现场实际,权衡各种利弊后,我们认为:现在该区域栽种芭茅草是最优选择。至于提案中提到的可能存在割伤行人、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认为,通过开展及时有效的修剪,加强管理,这些问题都是可控的,也是可以解决的。同时,该区域与城市间存在一定高差,加上临近河边,空气流动情况良好。提案中提到的芦苇花凋谢后产生的飞絮可能潜在威胁周边群众健康的问题,经观察,暂未发现。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