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定价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规定和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政府定价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2014年以来,我市陆续放开5项价格,包括地方铁路延伸服务收费标准、民用爆破器材运杂费标准、农村市场食盐销售价格、城市供水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收费和部分道路客运价格。目前,我市政府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保留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