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620/2015-00053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扶贫移民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23 | 主题词 |
马忠泽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宝电库区移民后扶直补政策的建议》(第1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按50元/人•月标准进行直发直补,期限20年的政策,是《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规定的。近年来,我们各级相关部门也曾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提高后期扶持对象标准,但国家尚未出台新的移民后扶补助标准和期限的相关政策。目前,我们只能继续执行国发〔2006〕17号的标准和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系统推进、轻重缓急、分年销号,补缺补短、精准扶持"的原则,抓好库区移民脱贫解困工作,编好2015至2017特殊困难移民解困实施计划,并将2016至2017年的解困计划纳入“十三五”移民后期扶持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突出解决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移民培训等突出问题。
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库区人民的共同努力,移民区明天会更加美好!
感谢你们对移民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