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5-00830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5-10-30 | 主题词 |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发展改革(物价)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省政府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对照《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认真清理,我们编制了《广元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广元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5),现予以公布。如有新增、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