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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99/2015-00242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园林局
发布日期 2015-12-01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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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执收部门 项  目 计算单位 类别 标准 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是否涉企 备注
涉企 收费依据
广元市林业和园林局 一、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财综字[2000]75号,计价格[2000]1004号, [1992]价费字196号 涉企 财综字[2000]75号,计价格[2000]1004号, [1992]价费字196号 (财税[2015]102号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收费)
二、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调运检疫)▲ 每份检疫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工本费1元。已收取检疫费的,不再收取证书工本费。具体详见《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标准表》(标准表中的货值指第一道销售环节的价格,检疫费应由供方负担。) 价费字(1992)196号    川价字费[1993]56号 涉企 [1992]价费字196号,川价字费[1993]56号,川财综[2014]19号 (财税[2015]102号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暂停收费)
1.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80% 调运检疫:免费限量(造林苗木及繁殖材料10株、根,花卉及观赏苗木2株),收费起点0.50元。产地检疫:收费起点1.00元。苗木检疫费超过1元/株的,按1元/株收。
产地检疫 0.10%
2.林木种子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20% 调运检疫:免费限量(大粒种子300克,中粒种子100克,小粒种子50克),收费起点0.50元。产地检疫:收费起点1.00元。种子检疫费超过10元/吨的,按10元/吨收。
产地检疫 0.10%
3.木材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20% 收费起点1.00元。
4.药材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50% 免费限量(1000克),收费起点1.00元。
产地检疫 0.30% 收费起点2.00元。
5.果品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10% 免费限量(2500克),收费起点1.00元。
产地检疫 0.05% 收费起点2.00元。
6.盆景 按货值 调运检疫 1% 免费限量(2盆),收费起点1.00元。盆景检疫费超过2元/盆的,按2元/盆收。
7.竹类及其产品 按货值 调运检疫 0.20% 免费限量(2500克,5株、根、小件),收费起点1.00元。
三、林权勘测费(含林权证书工本费)▲ 财综[2001]43号,计价格[2001]1998号,川价费[2002]194号 涉企 财综[2001]43号, 计价格[2001]1998号,川价费[2002]194号
1.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的 每公顷 3.00  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
2.林权登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3500公顷以下的 每公顷 2.00  包括1000公顷
3.林权登记面积在3500公顷以上,7000公顷以下的 每公顷 1.50  包括3500公顷
4.林权登记面积在7000公顷以上 每公顷 1 包括7000公顷
5.林权证工本费 5.00 
注:标注“▲”号的收费,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和川财综〔2015〕3   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免收。
                              咨询电话:0839-3246542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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