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450161/2015-0046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5-12-08 | 主题词 | 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
经2015年9月14日六届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市将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近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答: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2014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1800亿立方米,其中进口天然气580亿立方米,对外依存度达32.2%。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一方面,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特别是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阶梯气价制度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和节约用气。因此,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公平负担,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再建立健全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的规定和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建立了价格改革工作任务调度督查制度,将该项工作纳入了今年价格改革工作任务调度督查范围,要求各地务必在2015年底前出台和实施居民阶梯价格,并予逐级督查。
问: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要经过哪些程序?做了那些工作?
答: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要经过市场调研、方案拟定、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集体审议、方案报批(政府决策)、调定价决定及公布、跟踪监测、建档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委严格按法定程序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方案制定上更加注重了民意,分别征求了有关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召开了价格听证会,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方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经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问:请你介绍一下价格听证会的情况。
答: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应依法举行听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委于5月27日发布听证会第一次公告,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3名消费者和7名旁听人;6月20日第二次发布公告,公布了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听证方案要点;7月8日在广元凤台宾馆召开了听证会,到会的听证会参加人为24名(其中消费者12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机关单位和社会组织8名),7名消费者参加了旁听,四川新闻网、广元电视台、广元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到会采访报道。
24名听证会参加人对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均表示支持,对具体方案,23名听证会参加人表示原则同意和支持,占95.8%;1名反对,占4.2%。听证会参加人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对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梳理后有14条,对合法符合政策规定且合理的建议,我委在修改完善方案时予以采纳,对不法不合理的建议进行了解释,对不属于本次制定居民阶梯气价方案的其他建议将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问: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答: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原则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全省统一政策,结合我市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实际和居民承受能力,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问:如何界定居民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
答:本次公布的我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制度方案适用于广元市天然气公司供区内的居民用户,也就是说凡广元市天然气公司供区内的城镇(乡)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按本方案执行阶梯气价,其他天然气公司供区内的居民阶梯气价按所在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出台的文件执行。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居民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套)居民住宅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市天然气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实行阶梯计量计价收费。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
问:阶梯气量档次是如何划分的?阶梯气量如何确定?
答: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健全居民阶梯气价的政策规定,居民阶梯气价分为三档,我省第一档指导气量360-420立方米/年,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指导气量420-660立方米/年,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660立方米/年以上的部分。
结合广元冬季取暖时间较长、用气量较多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增加用气的需要,我市确定的市天然气公司供区内的居民阶梯气价各档次气量标准为:第一档每户每年480立方米及以下,涵盖了100%的居民用户,有88.38%的居民用户处在第一档以内;第二档每户每年480-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涵盖了11.62%的居民用户,有8.21%的居民用户处在第二档;第三档为超过每户每年66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有3.41%的居民用户处在第三档。
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一表一户” 居民用户为IC卡预售气的,以预售气量执行居民阶梯气价;为市天然气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以实际用量执行居民阶梯气价。
问:我市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今年11、12月的气量标准如何计算?
答:结合我市冬季取暖用气较多的实际,适当从高确定今年11-12月各档气量标准,第一档为每户2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为每户200-380立方米(含380立方米),第三档为每户380立方米以上部分。
问:居民阶梯气价各档次价格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居民阶梯气价不同档次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市天然气公司供区的居民阶梯气价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1.86元/立方米为基准价格,各档次气价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比价关系确定,第一档为1.86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23元/立方米,第三档为2.79元/立方米。
问:居民阶梯气价应交气费如何计算?
答:居民阶梯气价的气费计收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居民用气阶梯气费=第一档售气量×第一档气价+第二档售气量×第二档气价+第三档售气量×第三档气价。
例如:用户张某在2015年内购(用)气780立方米,其中第一档气量为480立方米,应执行第一档气价1.86元/立方米,气费为892.80元;第二档气量为180立方米,应执行第二档气价2.23元/立方米,气费为401.40元;第三档气量为120立方米,应执行第三档气价2.79元/立方米,气费为338.40元;张某合计应交气费为三个档次应交气费之和1629.00元。
问:什么是合表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合表用户是指在天然气公司供区内气费结算表,一个气表及账单对应两个气表以上的居民用户,其特征是天然气公司应收气费不是直接向居民用户收取,而是通过小区物管公司(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代收。这类用户不具备执行阶梯气价的条件,待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并实现由天然气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或由居民用户直接持卡到天然气公司购气后,才能执行居民用气阶梯气价。
按省发改委的规定,合表用户居民用气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按与阶梯气价第一档标准1:1.1的比价制定,即按2.05元/立方米执行;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亦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亦按与居民阶梯第一档气价1︰1.1的比价制定,按2.05元/立方米执行。
问:市天然气公司供区还有近3000户合表用户,对这些用户的户表改造有何安排?收不收费?
答:全面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措施,是实行阶梯气价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市天然气公司供区还有2757户居民用户执行合表价格,未实行“一户一表”计价收费,我们要求市天然气公司要制定好户表改造规划,加快实施户表改造。同时为鼓励合表居民用户加快“一户一表”改造,2015年12月31日前对合表用户的居民生活用气不执行加价措施;从2016年1月1日起还未改造的合表居民用户,其生活用气价格按2.05元/立方米执行。
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我省已放开了城乡居民住宅供气配套工程建设和户表安装、户表改造、检查维修维护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价格由市天然气公司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制定,我委将加强对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管,指导天然气公司制定合理的户表改造价格,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问: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对居民有何影响?
答:实行居民用气阶梯制度对居民生活影响很小。据我们调查和测算,市天然气公司供区正常使用天然气的居民用户约22.73万户,户平年用气量297立方米,有88.38%约20.08万居民用户的用气量处在第一档年用气量480立方米以内,因居民用气基准价格不作调整,对其生活不产生影响,特别是低保家庭居民用气户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不会增加生活用气费用支出。对用气量超过第一档的居民用户的影响也有限,其中:用气量在第二档有8.21%约1.87万居民用户,平均每户每月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约6.00元;用气量在第三档有3.41%约0.78万居民用户,平均每户每月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约13.00元,这符合多用气、多付费的公平负担原则。
问:如何确保居民阶梯气价制度顺利实施?
答:一是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二是市天然气公司要认真执行好供气价格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供应和供气安全。三是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