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83/2016-00005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计生委 |
发布日期 | 2016-02-06 | 主题词 |
2月4日,广元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支队对我市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餐具集中消毒机构开展了一次公共卫生安全大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赵仕伟带队,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了西湾水厂、餐具集中消毒配送中心等场所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卫生制度、公共用品消毒保洁和禁烟工作等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各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能按相关要求配备卫生设施。医疗机构基本能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做好了节日期间急诊接待和突发性、群体性疾病应对准备,传染病管理、消毒隔离制度等执行情况良好,能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供水单位能有效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能按规定要求开展水质自检和抽检工作,供水管理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率达100%。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布局、消毒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及消毒餐饮具的包装与标签内容、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符合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予以指正,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