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00170215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6-01-04 | 发布日期 | 2016-02-19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调整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成立广元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并成立广元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元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菲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 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爱武 市政府副市长
赵文峤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全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军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赵泽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桂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袁明胜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田中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盛 锦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田 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松林 市教育局局长
郭 俊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田刚富 市民政局局长
安小宁 市商务局局长
陈怀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肖光林 市国资委主任
马玉东 市法制办副主任
何开金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日常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桂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邓功会,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西开办主任张云,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局局长李伯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世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广元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 菲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陈 泉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爱武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浩 市政府秘书长
袁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全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军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吴桂华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袁明胜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
田中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盛 锦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田 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刚富 市民政局局长
赵自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明强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局长
陈 勇 市审计局局长
陈怀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肖光林 市国资委主任
市医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医管办”)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日常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桂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邓功会,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西开办主任张云,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监督局局长李伯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世红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王佳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市医管委负责审定市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计划、大型基本建设投资与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医保、人事等重大改革、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批准公立医院理事会、院务会、监事会工作章程和组成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任免公立医院院长;听取医管委各成员部门履职情况和医管办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年度进展情况报告。
市医管委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如遇重大事项也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市医管委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市医管委组成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市级公立医院院长等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市医管办拟定,报市医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市医管委、市医管办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市医管办提出意见,报市医管委主任批准后按程序办理。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