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00372 | 公文种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6-03-18 | 发布日期 | 2016-04-08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6〕3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表扬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广府办函〔2016〕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牢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注重预防治本,深化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监管,促进责任落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了重要贡献。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广府办发〔2013〕70号)、《广元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广府办发〔2013〕18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旺苍县人民政府等6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添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附件
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
旺苍县人民政府、利州区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
朝天区人民政府、昭化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三等奖
青川县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苍溪县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军分区、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武警广元市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市应急办、市重点办、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广元市气象局、川北煤监局、广元银监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武警广元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运管局、市海事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广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