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911/2016-00052 | 公文种类 | 无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2016-07-06 | 主题词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西路二段及延伸段改造工程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起点为铁路公寓,途经市第三人民医院,终点为王家堰,道路全长3299.208m,其中,二段里程桩号起止点为k1+380~k2+245.264,共计865.3 m;延伸段里程桩号起止点为k2+245.264~k4+679.172,共计2433.908 m。二段为城市主干道,延伸段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均为40km/h,路面宽度均为28m,均采用双向六车道对称布置。项目总投资为26024.35万元,预计2017年开工,2018年底建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根据项目建设及营运期特征,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如果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将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施工噪声、扬尘若不采取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施工期固体废弃物若堆放、处置不当,将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如遇暴雨冲刷,则会造成水土流失;
2、营运期交通噪声和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可能对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如果危险化学品、油类产品等运输车辆经回龙河桥发生事故时可能对回龙河以及嘉陵江的水体安全产生威胁。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严格要求汽车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上路,防止汽车尾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回龙河桥改造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基础的涉水施工,严禁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排入水体;
3、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机械施工;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降噪;
4、固废:弃渣全部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弃渣排入水体中。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采取工程和植物防护措施治理水土流失。
6、风险:在回龙河桥桥梁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排入应急收集池,严禁污水和油污排入水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广元市相关规划要求。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大气影响轻微,噪声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总体上项目建设对沿线的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各自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城区下西片区利州西路棚改办(东风坪社区居委会旁)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80169722 邮箱:289528560@qq.com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马家堡]长江二路179号
联系人:苗工 电话:13519152774 邮箱:290746751@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途径和时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需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可根据以上信息前往建设单位和联系环评单位,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均可,也可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当面提出意见。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