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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6-00127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6-09-07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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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三措施推进“死户”企业“清吊”工作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市工商局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清理长期停业、未开业的企业,对查无下落、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依据法律程序立案吊销。一是明确目标,严格程序。明确清理对象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死户”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严格按照前期排查摸家底、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分类处置、行政处罚公示程序有序进行。二是规范操作、注重实效。抓好调查取证,对清理对象逐户进行实地调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取得第三方证明材料,形成证据链。抓好行政处罚,对符合吊销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同时进入“异名”管理。抓好行政公示,对行政处罚的企业按规定录入四川工商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在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对外公示,记载入企业名下。三是主动汇报,取得支持。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使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挤占社会资源,导致数据失真,影响政府科学决策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使政府了解企业“清吊”基本情况,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承担责任,强化了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清理出个体工商户“死户”27566户,拟吊销各类企业36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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