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6-8298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朝天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6-11-16 | 主题词 | 社会救助 |
(1)应保尽保。实行“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现已按照城市低保每人每月292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低保保障金2366万元,发放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30.33万元,实现了低保人群应保尽保。(2)应救尽救。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患大病特困群众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解决因住院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确保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现已开展城乡医疗救助17718人次、临时救助179人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70%,发放医疗救助金442.35万元、临时救助金33.65万元。(3)应养尽养。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所、农村幸福院22所,采取老幼双托、他人照料等方式为需要照料老人提供生活便民、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等养老服务,并将农村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300元/人/月和450元/人/月。截至目前,全区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达到71%,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631.23万元,实现老年人应养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