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980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6-11-18 | 主题词 | 指南 |
事项名称 |
离婚登记 |
受理机构 |
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 |
办理地点 |
见统计表 |
联系电话 |
见统计表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申请条件 |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表。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
办理材料 |
1、双方的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与实际相符“已婚”)、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结婚证遗失,需持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查档证明材料); 2、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分割等问题,协议必须双方签名 3、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需持军官(警官、士兵)证、身份证和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士兵与驻地对象登记离婚需持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红底光面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
办理时间 |
当场办理 |
办理流程 |
审查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结婚档案材料→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审查相片、照相→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宣读“声明书”领取婚姻登记证。 |
资料下载 |
离婚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
收费标准 |
9元/对 |
收费依据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49号 |
广元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统计表
县 区 |
地 址 |
电 话 |
备 注 |
昭化区 |
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
0839-8725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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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 |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120号 |
0839-5226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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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 |
利州区东坝文化路167号 |
0839-3301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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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 |
朝天区康福路6号 |
0839-8620189 |
|
青川县 |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349号 |
0839-720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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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 |
旺苍县商业南街6号 |
0839-4310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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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 |
剑阁县隆庆街1号 |
0839-671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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