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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984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11-19 主题词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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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事项名称

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理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

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公积金5.6号窗口)

联系电话

0839-5572067

设定依据

1、《国务院第350号令》

2、《四川省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3《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在职职工,且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无欠缴

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份

2、面谈记录(50万元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二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退)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原件(验退)

6、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原件(验退)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二份

9、保证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开发商收款账户、账号及保证金账户、账号二份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时间

工作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15个工作日内受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信贷窗口初审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报中心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开设还款账户、签订扣款协议

4、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预告登记表

5、抵押预告登记表及借款合同返回住房公积金中心

6、贷款发放

资料下载

贷款申请表样本(可登录下载)(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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