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984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6-11-19 | 主题词 | 指南 |
事项名称 |
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受理机构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理地点 |
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公积金5.6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0839-5572067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第350号令》 2、《四川省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3《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4、《广元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
申请条件 |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在职职工,且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无欠缴 |
办理材料 |
1、贷款申请表一份 2、面谈记录(50万元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二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退) 5、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原件(验退) 6、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情况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首付款收据复印件、原件(验退)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二份 9、保证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开发商收款账户、账号及保证金账户、账号二份 1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登记)(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15个工作日内受理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信贷窗口初审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报中心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开设还款账户、签订扣款协议 4、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预告登记表 5、抵押预告登记表及借款合同返回住房公积金中心 6、贷款发放 |
资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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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