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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9863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16-11-19 主题词 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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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审核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审核

受理机构

市教育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

办理地点

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

联系电话

0839-5572123

设定依据

1、《教师资格条例》第三条

2、《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

申请条件

1、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和补(换)证申请

2、申请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

3、补(换)资格证书审批表1

42寸标准彩色照片1

5、补(换)过渡时期和首批与面向社会认定资格证书应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过渡时期资格还应交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

办理时间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件,现场办结

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现场审查---审核办结

资料下载

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审批申请表样表(见附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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