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6-997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6-11-23 | 主题词 | 新生儿,户口 |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入户申请表 |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
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
父母双方户口本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是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
父母双方结婚证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出生后应先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作出生统计后,再申报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