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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9997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6-11-23 主题词 落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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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父母双亡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近亲属同意赡养、抚养公证书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被投靠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赡养或抚养人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成年人的相关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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