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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000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6-11-23 主题词 落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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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护照和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原籍地注销户口簿或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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