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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6-0017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16-11-23 主题词 落户,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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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人员办理入户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入户申请表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领取。

本人护照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注销户口证明

查验原件。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入户地户口簿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身份证标准照片1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色背景、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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