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17-155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7-01-13 | 主题词 | 我市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力清单 |
1月12日,市人社局公布了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共71项(县级69项),其中修订18项、新增2项。市级71项行政权力包括行政处罚类“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等62项、行政强制类“对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划拨社会保险费”等2项、行政确认类“工伤认定”等2项、行政检查类“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等4项、其他行政权力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1项。
新增的2项行政权力为:(1)行政处罚类,“对继续教育机构未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处罚”;(2)行政检查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权力清单公布后,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将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