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17-159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02 | 主题词 | 广元市成立医疗保险管理、监督两个委员会 |
为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强化医保监督管理,近日,广元市成立了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
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负责确定城乡居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与赔付标准及其承办主体的准入办法;指导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推进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审定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协调处理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管理委员会的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其成员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医保局等10个单位负责人组成。
广元市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为:负责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管理和支付工作报告;对定点服务单位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市监察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审计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和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