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84/2017-0943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3-08 | 主题词 | 市民政局三举措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
一是加大社会救助。进一步健全落实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确保补助水平不低于270元和160元;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二是加大防灾救灾。完善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加大救灾物资储备,适度增加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数量及储备点,在青川、剑阁、朝天、苍溪、旺苍等县区高寒边远地区建立5—10个救灾物资储备点,培训灾害信息员1000人次。
三是加大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95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5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9个,为全市8.454万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