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1187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7-03-21 | 发布日期 | 2017-03-24 | 文号 | 广府函〔2017〕4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命名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 |
广府函〔2017〕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带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命名市城管执法局等21个单位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附件: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