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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41/2017-1627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4-06 主题词 我市利用医保两个杠杆强力推进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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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利用医保两个杠杆强力推进分级诊疗

我市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原则,鼓励参保居民按居住地就地就近就医,利用医保的杠杆作用避免就医“满天飞”。(1)起付标准杠杆。针对过去三级医疗机构吸引了大量轻病人住院的情况,建立起付标准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将起付标准由原600元提高到900元。调整后,最高与最低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相差800元。由低级别医疗机构转到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按差额计算;由高级别医疗机构转诊到低级别医疗机构治疗的,个人不支付住院起付标准费用。(2)报销比例杠杆。根据参保人员缴费的两个档次,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90%,一级(含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0%、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75%,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报销50%、55%,最低与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差35%。同时,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报销比例下浮10%(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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