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1516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04-24 | 发布日期 | 2017-04-26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7〕5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7〕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府办发〔2013〕15号)同时废止。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