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7-649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4-28 | 主题词 | 青川县“三步”强化内审(审计)工作 |
(1)健全机构,强化审计监督力量。各部门、单位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至少2名以上具备审计专业能力的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审功能,为保护公共资产和廉政建设提供第一道防线。(2)组建队伍,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建立内部审计人员数量与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队伍,打造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的专业化队伍。(3)完善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制度规范。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工作目标、职责权限和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机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